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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守护消费"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19-11-22 16:43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本报讯  (记者朱美乔)11月18日,“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此次发布会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主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4月1日—9月30日,开展为期6个月的“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积极开展执法稽查工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二级巡视员佟波出席了此次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二级巡视员李静主持会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业态的不断涌现,营销模式的不断创新,消费者个人信息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商业资源。食品领域也面临着非法收集、买卖、使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频发,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杨红灿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过多方面调研,摸清了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以及主要违法表现形式。重点打击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积极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大案要案查办,加强督察督办,推动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向纵深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强化部门协作和执法联动,查办了一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杨红灿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守护消费”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佟波介绍了“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行动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组织执法联动4225次;开展行政约谈3536次;开展宣传活动106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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