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黑龙江抽检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19-09-26 17:29    来源:食品伙伴网

    9月2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66批次,涉及酒类、蜂产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伊春市乌马河区鑫亿家超市食品部销售的标称江西上高县华侨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4-1),嗜渗酵母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蜂蜜中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的含量应不超过200 CFU/g。在蜂蜜生产加工过程中,嗜渗酵母主要来源于蜜蜂采集蜂蜜过程和原蜜采集后加工生产过程。采集过程污染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中遇到的空气、灰尘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生产过程污染来源于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的污染。在蜂蜜水分含量较高且温度适宜时嗜渗酵母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

  还有1批次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和盛元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浆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按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同时,产品明示执行标准《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浓香型白酒中不得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或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白酒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风味,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虎林市开心好万家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七星酿酒厂生产的高粱原浆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1-6),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