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督

河北通报6批次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20-06-09 15: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6月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部门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罐头、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0类35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51批次,不合格6批次。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2批次样品检出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枣强县美购超市销售的韭菜、故城县郑口龙海昌明购物便捷店销售的韭菜。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根据《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使用量为0.2mg/kg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武邑县鲜活海鲜店销售的河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司业忠销售的梭子蟹。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甲壳类鲜、冻水产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张北冀中原炒货店销售的东旭盛香瓜子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河间市永民酱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油豆角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