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

全球绿盟获证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获证客户的权利

1.1获取认证要求变更的信息。

1.2按规定使用《健康食品认证证书》、《富硒食品认证证书》和《绿盟食品质量认证证书》及健康食品认证标志、富硒食品认证标志和绿盟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1.3根据企业产品经营、管理及市场的发展、变化,有权向认证中心提出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

1.4认证证书有效期满,有权向本中心申请复评(再认证),也有权不再继续保持认证。

1.5客户对绿盟产品认证检查、评价等系列工作中的争议,有权向本中心客户服务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1.6认证证书期满前三个月可重新提出延续注册资格申请。

2.获证客户的义务

2.1始终遵守认证方案的有关规定,满足认证要求和变更后要求的承诺。

2.2为认证申请、审查文件、现场检查、对认证产品的抽样和送检、评价和认证决定做出必要的安排,包括准备文件、开放的区域、提供办公便利和准备相应的人员,以实施评价(包括检验、检查、评审、监督、复评(再认证))和解决投诉。

2.3在使用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时,执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不得超出认证证书规定的产品范围,不得做出误导相关方的任何宣传,不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

2.4在误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时,承担责任并采取纠正措施。

2.5当认证被暂停、撤销、拒绝或终止时,停止使用包含产品认证内容的所有广告,并交回本中心颁发的所有认证文件。

2.6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仅表明产品认证符合特定标准。

2.7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信息,配合认证机构调查和处理对组织的投诉。

2.8接待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安排的认可见证评审。

2.9按《产品认证合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协议》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