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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 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布时间:2024-06-11 13:21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为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和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拟通过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升市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先完成全覆盖、全流程、常态化、智能化,带动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意见》拟巩固提升监管效能并积极探索监管创新。

  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不断优化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提升智能化水平,做好与相关部门、地方各平台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间的融合衔接、数据归集,为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实现数据全程留痕、任务闭环管理。

  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市场监管总局各业务司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机构要持续推进本条线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指引”规范化、精准化建设,严格规范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对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以及跨部门抽查事项的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

  切实做好双随机抽查与执法衔接。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发现涉嫌违法的案源线索及时推送至执法办案系统,实现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发现抽查检查对象涉嫌违法的,依法立案进行查处,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

  建立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信息修复机制,涉及行政处罚的与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截止日期保持一致。

  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运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通用结果全量推送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行业领域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也要实时共享至平台,与检查对象名录库对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

  统筹推进重点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实行全链条监管。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等特殊重点领域,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在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相结合,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全面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探索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尤其在“三品一特”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主动发起、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解决重复检查问题。

  建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双随机监管模式。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双随机监管作用,有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双随机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精准清零处置,形成监管闭环,维护市场运行的安全稳定。

  有效推进监管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创新试点,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推动在线指挥调度、风险提示预警、线索分发处理的集成管理,积极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新模式,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快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