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07 16:1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今年,我国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区域扩大至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832个脱贫县,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设施建设,并鼓励向832个脱贫县倾斜。在此基础上,还将择优选择100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县,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
加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将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纳入支持范围
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加快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的有效举措,是现代农业重大牵引性工程和促进产业消费“双升级”的重要内容,对提高重要农副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2020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全年共支持1.1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设了近500万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通知》指出,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注重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
此外,《通知》明确,在2020年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的基础上,2021年将预冷设施及配套设施设备纳入支持范围。
开展整县推进试点 择优选择100个果蔬产业重点县
《通知》提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在全国择优选择100个果蔬等产业重点县。同时,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中国融通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推进试点。试点县可因地制宜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及可有效实现联农带农、“农超对接”的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重点补奖,原则上第一年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下一年重点根据试点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绩效评价结果,再适当安排奖励资金继续支持。
试点目标是建设一批规模化、现代化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培育形成一批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探索一批符合我国国情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行模式,基本建成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地冷链体系。促进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实现农产品产销衔接、优质优价,农产品供给质量和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要。
《通知》明确,整县推进试点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产业基础好。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规模适度、产品市场认可,主导种植类农产品省内产业规模排名前五,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扎实,具有较为系统的标准体系,有影响力较大的区域公用品牌,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基础设施条件配套较好。二是主体积极性高。从事种植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冷藏保鲜设施需求大、建设积极性高、经营管理水平好、创新能力强,具有一批市级以上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形成收储运加全程低温一体化。三是政策支持力度大。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支持力度较大,能够保障试点顺利进行。
试点县建设应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绿色、高效、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建设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规模适度的冷藏保鲜设施设备,以现有的农业产业园、示范园等为平台,引导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打造区域冷链中心节点。二是培育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运营主体。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开展低温处理、集中储藏、规模配送等专业化、全程化服务。三是建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营销体系。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田头市场+批发市场”等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冷链物流,推动形成集中仓储、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新机制。四是增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支撑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的合作,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符合市场需求、覆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和业态流程标准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采集,促进产品供给、市场需求、储运业务等信息集成共享、高效流动。
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水平 多方面推进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通知》从五方面指出2021年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要点,提升乡村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科学确定实施区域,强化信息手段运用,加强全过程管理。任务实施县、农垦农场等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抓总,建立健全联合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鼓励开展“一站式”服务,保证工作方向不偏,资金规范使用,建设取得实效。
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设施建设。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创设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专属信贷产品。切实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将村集体闲置房屋、废弃厂房或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用于设施建设。在明确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合理确定合作方式和收益分配的基础上,鼓励与批发市场、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企业开展合作,试点示范支持一批田头公益市场。
高效使用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和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对于资金结转量大、工作推进慢的地区将调减或不再安排下一年任务资金。加强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支持项目的衔接,区分重点、统筹安排,避免交叉重复。
严格风险防控。各地要建立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任务实施县要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核验程序,确保设施质量。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
加强宣传示范。各地要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现场教学和建设样板库等方式,开展专业化、全程化、实用化培训,提升政策实施效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采集,加强与邮政、快递、电商等企业合作,促进区域内设施资源整合,实现上游产品和下游服务高效对接,拓展延伸产业链供应链。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综合运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强化宣传,指导试点县做好总结评估,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切实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在准确把握当前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建设过程中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主体利益与企业利益、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标准规范与因地制宜、严格管理与为农服务的关系,做到建设规范、质量可靠、效益显著。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