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发布时间:2024-01-18 13:07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截至2023年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为499.1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为4614.6万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277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总数达2.6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产值超过8000亿元;启动建设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10家,完成第二批15家的遴选和公示工作,新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总数达112家;新设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21家、海外分中心2家,总数达45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质,2024年,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促进地理标志运用 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地理标志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但同时,地理标志产品被碰瓷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回应,我国地理标志法律制度包括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快构建有机衔接、相融互补的地理标志制度,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统一立法的同时,以“急用先行”为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从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管理和保护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完善。”张鹏介绍,在地理标志产品审查标准和程序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地理标志产品的全部或者主要生产环节应当发生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产品具有较明显的质量特色、特定声誉等,并且产品特性由特定地域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决定。同时完善了异议程序,增设了变更和撤销程序。

  在加大保护力度,推进高标准保护方面,《办法》明确四种针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以及三种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张鹏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同时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论证,按照充分尊重历史、观照现实、参照国际的原则,遵循商标保护和专门保护两种模式并行运作、相融互补、有机衔接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法律制度,更好促进地理标志运用,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今年是《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签署生效的第3个年头。3年来,中方与欧方保持密切沟通,不断深化地理标志领域交流合作,切实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履行地理标志保护国际义务,严厉打击地理标志假冒行为。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制定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大力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推进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产品出口效益逐年增高。

  一是地理标志质量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安岳柠檬、晋州鸭梨等多个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名录后,产地政府更加重视全面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基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与特色品质满足多个目标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标准。

  二是地理标志产值和出口效益连创新高。互认互保产品以其独特的质量特色赢得了欧洲消费者的美誉和肯定。

  三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知名度越来越高。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入选互认互保名录以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数量翻了两番,达到73家。产区60多家酒庄的葡萄酒先后在各项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获得1100多个奖项,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协定的实施工作,推动协定第二批350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清单尽早落地生效,推进中欧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带动全国水平整体提升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了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目的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探索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路子,认真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样板间,积极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好经验。“从已经开展建设的首批示范区来看,各地结合区域发展现状,聚焦各类主体实际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胡文辉说。

  区域内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执法保护效能进一步提升。胡文辉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央地协同、部门联动,纵深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对示范区建设城市的支持指导和监督管理,力求总结一批经验亮点,形成一批特色做法,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持续加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8家、快速维权中心7家,全国协同保护机构总数达到112家。已运行的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共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相关案件12万件,受理专利快速预审请求23.9万件。在保护中心和快维中心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约15万家,其中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5700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速推进、不断健全。一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保护机制更加顺畅,保护服务更加便捷可及,保护满意度持续提升。”郭雯表示。

  胡文辉表示,2024年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意义重大。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二是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三是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四是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五是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

      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 助力国货“潮品”健康发展

  国货“潮品”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彰显着对中国品牌的自信。胡文辉介绍,国货“潮品”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全方位助力,特别是需要利用好商标制度加强品牌保护、实现品牌价值。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助力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以“千企千标”“百城百品”及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为抓手,鼓励地方和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积极培育新兴品牌。二是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全国布局建设3900多个商标品牌指导站,年均服务企业超40万次。持续推动商标质押融资惠企服务,2023年全国商标质押融资额达1769.1亿元,同比增长63.5%,帮助企业有效缓解了品牌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三是加强品牌保护。持续推动商标法修改进程,认真做好国货出海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坚决打击各种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行为,提振品牌发展信心和经营主体获得感。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平台,推广商标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精品国货。

  胡文辉称,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助力形成更多有影响力的民族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打造更多国货“潮品”,扩大品牌消费规模,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张鹏还表示,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部署要求,出台了包括《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内的4部部门规章和制定商标相关的6部指引。其中,为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集群产业发展效益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解决近年来商标维权事件中反映的权利边界不清、注册人和使用人权利义务不明等问题,保持规范有序的商标注册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布了《规定》,并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明确商标注册和使用要求,引导注册人规范注册合理使用;强化注册人的管理职责,防止权利滥用,引导注册人行权有度;细化正当使用情形,平衡权利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引导注册人维权有界。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更好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助力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活跃市场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小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