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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推动二十个重点立法项目制修订

发布时间:2024-04-15 13:06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2024年度重点立法任务作出部署,科学系统谋划立法工作。此次立法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禁止传销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20个重点立法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立法工作将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有关立法项目。一是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高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水平,制修订公司法配套法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二是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修订禁止传销条例;同时,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继续推动已报审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早日制修订出台。三是持续推进“两个纲要”落地落实,推动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制修订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物质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四是持续守牢“四个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效,确保立法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回应经营主体法治新期待、满足市场监管实践新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小牛